夫妻互保的最大好處和唯一隱患,分別是......
發小讓我給他和未婚妻推薦一款可以夫妻互保的重疾險。
我一聽,不對呀,只擺酒沒領證,法律上可不承認是夫妻,只有領了紅本本后,才能購買可以夫妻互保的長期險。
有人會問了,什么是夫妻互保呢?
就像字面意思一樣,妻子和丈夫互相給對方買保險,成為對方投保人,就是夫妻互保。
這種方式買保險的最大好處,就是附加投保人豁免后,可以“一人出事,兩人免單”:
夫妻雙方任何一個人出險后,以夫妻互保方式買的保險,未來不用再交錢的同時,保單保障依然有效!
但是,夫妻互保的隱患,經常被忽略,在這里我得給你說清楚了,萬一未來感情不和、過不下去,互為投保人的保單就很可能成為婚姻破裂的犧牲品!
和平離婚還能商量著一起去變更投保人,要是撕破臉,對方不肯給你繼續交保費,或直接退保,就會導致保單終止。
這個時候如果身體有既往癥或異常指標,可能很難重新買了,就算可以買,隨著年齡增大保費也一定比之前貴不少。
所以,我更建議自己給自己投保。
當然了,我也理解新婚燕爾、情到濃時,會想通過夫妻互保證明對另一半的信任和愛,那就可以選擇把保額對半分成兩份保單投保,一份夫妻互保,一份呢就自己給自己買,雙重保障下,關系再怎么變,對你也影響不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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